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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纪委开展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专项督查

发布时间:2024-04-01  作者:史鑫鑫

为进一步做好招生重点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促进招生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我院纪委开展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专项督查。

自本年度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启动以来,我院纪委结合《宁波大学二级单位重点事项监督清单》指南,第一时间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申诉组,学院纪委书记张勇任组长,学院纪委委员、各教师党支部纪检委员为组员,多措并举做好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专项督查。

一是开展培训,严明职责。复试工作组多次召开协调培训会议,明确落实监督责任,与学院教学与科研办密切沟通,做好方案制定、公告发布、台账检查、现场巡视等各环节的衔接工作,为复试工作提供有力纪律保障。

二是现场巡视,全面督查。由学院纪委书记带队,通过现场走访、列席有关会议、查阅台账、现场检查等多种监督方式,对学院主要干部“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录取程序、考试命题及面试考官确定流程执行情况、面试准备和组织过程规范情况、招生复试有关信息公开情况等进行全过程督查。对每场复试工作进行全面巡查和不定时抽查结合,重点对笔试及面试过程、抽签情况、考场纪律、突发情况应急处置等关键环节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巡查。

本次专项督查工作,是我院纪委协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进一步提高学院教职工遵守党纪政纪的意识,提高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的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助于进一步增强招生工作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助力学院重点工作推进方面的效能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