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
类别
奖励/资助等级和
金额(元)
比例
备注
国家奖学金
20000/年
根据省教育厅规定3%左右
新生学业奖学金
一等
15000/年
100%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毕业于985或211高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宁波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考生(不含上述高校独立学院考生)以及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
二等
8000/年
其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研究生、其他毕业于985或211高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考生(不含上述高校独立学院考生)
三等
4000/年
除上述一、二等之外的新生
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
12000/年
20%
60%
6000/年
国家助学金
绣山清寒优秀奖学金
3000
9名
绣山清寒新生奖学金
6名
黄庆苗研究生助学金
50名
名额硕博共用
王宽诚幸福基金助学金
15名
“三助”岗位津贴
助教
300/月
一年级,按每年10个月资助
助研
按每年12个月资助
助管
400/月
2%
全日制研究生总数的2%以内,按每年10个月资助
博士研究生奖助体系
奖励/资助金额(元)
30000/年
根据省教育厅规定5%左右
18000/年
硕博连读生
非硕博连读生
老生学业奖学金
80%
800/月
1800/月
按每年10个月资助
研究生科研项目和成果奖励(硕博)
等次
奖励金额
(元/项)
名额
曹光彪科研成果奖
10000
5
5000
18
2000
20
“卓创”科研成果奖
300-3000
根据实际成果数奖励
奖励高级别论文和成果知识产权
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
800-3000
每年130项左右
分人文社科类和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
根据团省委规定
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
理工农医类10000,人文社科类5000.
每年30项左右
面向在读专业学位研究生
访学交流资助标准
1. 根据研究生访学交流项目的类别、时间跨度与地点(消费水平)的不同,给予不同标准的资助。资助基本标准如下:
资助类别
资助项目
台湾
地区
港澳
亚洲国家或地区
其他国家或地区
A
国(境)外高校暑期学校和短期研修(不少于4周)(元/次/人)
4000
7000
B
国(境)外高校交换学习、访学交流(一般为一学期)(元/次/人)
8000
15000
C
国(境)外高校交换学习、参加中外合作办学或双学位联合培养项目(一般为一学年)(元/次/人)
20000
2.研究生赴国(境)外课题研修,按月资助,学校资助额度为2000元/月,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每位学生在校期间最多可获得10个月资助。
3.研究生参加国际会议由学校和学院同时进行资助。
注:资助对象为全日制非定向脱产在读研究生。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616号,宁波大学昂热大学联合学院
NO. 616 Fenghua Road, Jiangbei District, Ningbo, Zhejiang Province
邮编Postal Code:315211
电话Tel: (0086-)0574-87603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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