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热大学联合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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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宁波大学昂热大学联合学院本科学生非学业因素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05  作者:

各位同学:

根据《宁波大学本科学生非学业因素评价体系实施意见》(宁大政〔2022〕46号)《宁波大学昂热大学联合学院本科学生非学业因素评价体系实施办法》(宁大联合〔2026〕4号),学院定于近期开展2025-2026学年本科学生非学业因素评价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操作方式与评价标准

2025-2026学年非学业因素评价工作通过“宁波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以下简称网上办事大厅)——“非学业因素”应用完成。

申报方法:学生登录“网上办事大厅”中“非学业因素”应用进行申请,网址:https://xsyj.nbu.edu.cn/xsfw/sys/fxyysapp/*default/index.do,为保证正常使用,推荐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登录使用。学生登录账号为学生学号,密码默认为身份证号后6位(原始密码修改过的学生为自己修改后的密码)。港澳台以及其他有特殊情况的学生,密码为相关证件号的后6位。班主任、辅导员登录账号密码为内网信息门户个人账号密码。评价分为评审准备、学生自评、班组评议、学院评议、学校终审五个阶段。

评价标准参照《宁波大学昂热大学联合学院本科学生非学业因素评价体系实施办法》(宁大联合〔2026〕4号)。

二、时间推进安排及注意事项

1.学生自评阶段(6月5日—6月10日):学生进入“网上办事大厅”中“非学业因素”应用完成非学业因素自评和申请。

2.班组评议阶段(6月11日—6月17日):学生申请提交后,班主任组织班组评议,需要修改的班主任在系统中直接修改,或退回学生修改并再次提交申请,并就本班修改意见进行班内公示。

3.学院公示评价阶段(6月18日—6月23日):学院辅导员就班主任的评审结果在系统内进行审核,不需修改的直接审核通过,需要修改的在系统中直接修改通过,或退回班主任修改经班组修改后审核通过。审核结果书面版反馈给各班级由学生逐一签字确认,电子版于学院内网公示。学生如确需修改学院评审结果,需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提出,经负责辅导员审核后方可进行系统内修改。

4.学校审核阶段(6月24日—6月26日)学校就各学院提交的评价结果进行学校终审,终审结束后不得修改。终审结果由学院自行存档。

联系人:学工办邵老师;

办公地址:邵逸夫图书馆楼408办公室;



宁波大学昂热大学联合学院学工办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