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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昂热大学联合学院/地理科学与旅游文化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二、《宁波大学昂热大学联合学院/地理科学与旅游文化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章程》
宁波大学昂热大学联合学院/地理科学与旅游文化学院学生会章程(修正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宁波大学昂热大学联合学院/地理科学与旅游文化学院学生会是院党委领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院联系广大同学的主要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 学生会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坚持以学生为本,坚持为了同学、代表同学、服务同学、依靠同学,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是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完善学院内部治理结构的重要方面。在院党委的领导和院团委的指导下,依照法律法规、学院规章在制度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第三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党的领导、团的指导下,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紧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努力成长为政治立场坚定、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切实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聚焦广大同学精神成长、学习生活、成才发展、权益维护等需求,引领同学坚定理想信念、帮助同学全面成长进步、促进校内优良学风的养成、服务同学创新创业创优、代表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 (三)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院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四)增进各民族同学的团结,加强对港澳台学生、来华留学生的联系与服务; (五)坚持从严治会,规范学生会工作成员的产生和配备,强化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以实际行动作广大同学的表率。 第四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五条 本会组织的原则为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会 员 第六条 取得宁波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凡承认本会章程的,均可成为本会会员。因毕业或其他原因离校,成为非在籍本校学生,自动丧失本会会员资格。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对学生会组织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 (二)有权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三)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受到学院记过处分的会员无此项权利)以及学生会章程所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所有会员一律平等,在遇到困难、受到不公正的对待或被侵权时,有权请求本会提供正当的权益保障和服务。 第八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循本会章程,执行相关决议,完成各项任务,维护本会荣誉和合法权益; (二)会员有参加本会各种机构并在其中工作、服务的义务。
第三章 学生代表大会 第九条 宁波大学昂热大学联合学院/地理科学与旅游文化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是宁波大学昂热大学联合学院/地理科学与旅游文化学院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关。 第十条 学生代表大会须每年召开一次;在特殊情况下,报请同级党委批准,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学生代表大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方可召开。 第十一条 院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所联系学生人数的 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年级、班级及主要学生社团。 第十二条 学生代表大会的选举结果应当向大会公告,并经同级团委、党委批准,报上级学生会组织备案。 第十三条 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听取和审议上一届学生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三)制定及修订本会章程; (四)征集代表的提案,向相关部门提交并寻求答复,及时反馈并答复相关情况; (五)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四章 执行机构 第十四条 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机构,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向学生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五条 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应当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学院团组织同意,由学院党组织确定。主席团候选人要具有代表性,应当从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选举产生。主席团主持学生会执行机构的日常工作。 第十六条 学院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学生会主席团设立执行主席1名,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 第十七条 主席团职责: (一)解释本章程; (二)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学生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三)密切联系学生,代表学生利益,反映学生合理的普遍性诉求; (四)监督学生会各工作部门工作情况。 第十八条 学生会设秘书长 1 人,由院团委书记担任,由学生会聘请,由学生代表大会通过;秘书长负责与学院各部门协调,代表院团委对学生会进行具体指导。 第十九条 执行主席的职责: (一)负责统筹协调院学生会与校会、各班委的关系; (二)对各工作部门的工作有监督权,并提出及时指导意见与建议,对不合格情况要提请学生会全体会议讨论; (三)召集主席团及各部门负责人会议,主持学生会全体会议; (四)向全院学生代表大会作工作报告。 第二十条 执行主席工作必须在学生会民主集中制原则下进行,对于涉及学生会的重大问题,均应及时召集学生会全体会议进行讨论,并决定具体对策。 第二十一条 学院学生会工作部门成员应当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学院团组织同意,由学院党组织确定。 第二十二条 学生会的各工作部门是学生会的下属机构,实行负责人制,每个工作部门成员设负责人1 至 3 人,工作人员一般不超过 6 人。院学生会下设 6 个部门:办公室、权服部、学习部、文体部、宣传部、公关部。 第二十三条 学生会主办的重大工作或活动,可由牵头工作部门根据需要以项目化方式招募志愿者,吸收同学参加,因事用人,事完人散。 第二十四条 除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均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
第五章 基层组织 第二十五条 班委会属院级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接受院级学生会的指导。 第二十六条 各班委会要认真贯彻院学生会的工作方针,完成院学生会的工作部署,同时依据各班的具体情况独立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 第二十七条 班委会是院学生会的最基层组织,由班级学生选举产生。明确院学生会对班委会的指导职责,重点从制度设计、资源整合、活动开展等方面,加强院学生会组织对各班委会的指导、联系和帮助。
第六章 学生会工作成员 第二十八条 学生会所有工作成员必须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面向广大同学进行选拔,选拔过程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确保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拔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同学监督。 第二十九条 建立学生会责任追究制度,若学生会成员出现违反校规校纪、道德失范以及与学生不相称行为等问题的,学生会要迅速调查核实,按规定和程序及时予以处理。 第三十条 建立述职评议制度,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院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学院团委等共同参与的评议会,要求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 第三十一条 建立学生会工作成员退出机制,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核不合格的、违纪违法的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学生会工作成员,应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宁波大学昂热大学联合学院/地理科学与旅游文化学院学生会。
三、院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院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五、院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宁波大学昂热大学联合学院/地理科学与旅游文化学院第三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本次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的选拔工作是在院党委领导、院团委指导以及筹备委员会精心组织下完成的。在个人自荐、班级推荐、组织推荐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面试进行选拔,严格遵循民主集中的原则,按照民主程序选举产生的。 院学生会广泛征求多方意见,推荐产生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报本学院团委、党委、宁波大学学生会审定同意后,提交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我院共产生2位候选人预备人选。筹备委员会资格审查组对各位主席团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德、智、体,工作能力及工作经验进行了全面的考察与核定,通过严格的笔试、面试,最终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草案)。
宁波大学昂热大学联合学院/地理科学与旅游文化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及《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本次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宁波大学昂热大学联合学院/地理科学与旅游文化学院第三届学生会委员9名,候选人共计14名,差额5名,差额率为55.6%。 二、大会选举须有2/3以上代表出席方可有效,候选人必须得到过半数赞成票方能当选。到会的正式代表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权对候选人表示同意或不同意。如果同意当选,请在该候选人姓名下方画“〇”,不同意请画“X”,弃权则不画任何符号;如果另选他人,可在后面括号内写上被选举人姓名,并在其名字下方画“〇”。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方为有效票,必须使用黑色钢笔或中性笔填写选票。以下情况的选票将作为无效票处理: 1.所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 2.使用铅笔、记号笔,颜色非黑色的笔填画选票的; 3.使用不规范符号的; 4.笔迹不清晰,难以辨认,选票被乱涂乱画的; 5.选票有破损的。 三、如果得到过半数赞成票的候选人人数超过应选人数,以得票从高到低选取应选人数;如果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由大会主席团决定是否另行选举;如果得票相等而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得票相等的候选人需要重新投票选举,并以第二次得票多者当选。 四、本次大会计票工作将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进行。设总监票人、总计票人各1名,监票人3名,计票人3名。总监票人、总计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均由大会主席团提名,提请大会通过,在非候选人代表中产生。 五、会场设投票箱一个。在发放选票前由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当场开箱检查,加封。投票顺序为:总监、计票人投票;监票人,计票人投票;各位代表投票。因故缺席的代表不能发放票,不能委托其他代表代为投票。 六、投票完毕后,由总监票人打开封条,计票员当场点票。若投票数等于或少于发票数,本次选举有效,否则视作无效,需重新选举投票。计票工作在监票员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完毕后,由总计票人当场宣布投票结果。 七、若大会投票选举中发生本选举办法规定外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讨论决定解决办法。 八、本办法由大会主席团提请宁波大学昂热大学联合学院/地理科学与旅游文化学院第二次团员代表大会二次会议暨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六、院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宁波大学昂热大学联合学院/地理科学与旅游文化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于2020年11月15日在宁波大学植物园校区1号教学楼演绎报告厅201顺利召开,共有149名来自学院不同年级专业的学生代表参与本次大会。大会主要议程有:听取院党委副书记朱剑琼讲话;听取并审议宁波大学昂热大学联合学院/地理科学与旅游文化学院第二届学生会工作报告;落实推进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选举产生宁波大学昂热大学联合学院/地理科学与旅游文化学院第三届学生委员会; 审议通过大会各项决议等。 宣传报道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elbJ0qtn_2LeolgNke7a4A 七、院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本次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是在院党委的领导和院团委学生会的直接指导下,在筹备委员会的精心组织下,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各班选举产生代表。代表资格审查组对各位代表德、智、体各方面进行了全面审查,我们认为本次院级学生代表大会的学生代表基本做到了: 一、政治合格,思想素质良好,有较强的上进心; 二、具有主人翁精神和积极的参与意识,能代表广大同学利益,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具有一定的论事能力。
本次大会的学生代表具体产生流程有: 1.以班级为单位通过民主程序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向学院团委递交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2.学院团委、学生会根据代表条件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进行审核,通过后确定为代表候选人; 3.学院团委、学生会组织召开学生代表会议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名单; 4.宁波大学昂热大学联合学院/地理科学与旅游文化学院第二次团员代表大会二次会议暨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组对参加本次双代会的全体学生代表进行了认真审查,确认全体代表资格有效。凡不具备代表资格的,原选举单位必须予以撤换。正式代表可享有代表权利,履行代表义务。 八、院级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或其他有关制度文件)
宁波大学昂热大学联合学院/地理科学与旅游文化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会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会,进一步严密组织体系、严肃组织生活、严格教育管理、严明学生工作责任制,根据《关于推送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宁波大学学生会章程》和《宁波大学昂热大学联合学院/地理科学与旅游文化学院学生会章程》,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宁波大学昂热大学联合学院/地理科学与旅游文化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人员工作述职评议考核。 第二章 述职评议会组成 第三条 从严从实组织述职评议。述职评议会以学生代表为主,院党委学生工作部门、院团委等共同参与。 第四条 述职评议对象为宁波大学昂热大学联合学院/地理科学与旅游文化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 第三章 述职评议方法 第五条 述职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记录作风等方面,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 第六条 述职评议制度化,每学期进行一次述职评议。 第四章 述职评议程序 第七条 认真撰写述职报告。主席团成员和工作人员要紧扣述职评议考核重点内容,实事求是地总结成绩和经验,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思路措施。 第八条 要注重用数据、事例说话,防止虚、空、飘。要求原则上分 3 个部分:第一部分要列出“成绩清单”,梳理本人工作的特色做法、亮点工作情况,讲清自己的实践作为;第二部分要晒出“问题清单”,联系薄弱领域和薄弱环节,查找个人履职尽责方面的突出问题,并着重从主观方面分析根源症结;第三部分要拉出“任务清单”,主要是明确下一年重点目标任务,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第九条 各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逐一发言,院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院团委老师应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逐一简要点评。 第十条 参会代表可现场提问,述职人员应如实回答。 第十一条 参会人员对每位述职人员述职情况进行测评,按 “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档次进行评议。 第十二条 评议结果经院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院团委审定后下发正式通报,并反馈述职人员本人。 第十三条 认真抓好整改落实。述职评议工作结束后,述职人员应当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梳理分析自己、上级点评和调研中群众指出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并把整改落实情况纳入下年度述职评议中。院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院团委要强化督查检查,确保整改事项落到实处。 第五章 奖惩制度 第十四条 建立以服务和共享为导向的激励机制。评奖评优、评测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应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允许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第十五条 对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研究、投入精力少、不真抓实干、不解决实际问题,甚至空喊口号、摆花架子、评议考核中反映差的,责令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严肃问责,进行诫勉谈话或组织调整。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宁波大学昂热大学联合学院/地理科学与旅游文化学院学生会负责解释。
九、学院党委指导学生会组织工作情况 在当前改革情况中进一步加强党委全面领导。宁波大学昂热大学联合学院/地理科学与旅游文化学院党委高度重视学生会(研究生会)的改革与建设工作,2018年,院党委通过了《宁波大学昂热大学联合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建设与改革方案》,一贯指导学生会工作的院团委向全校作2019年工作报告时,特别提到过去一年学生会的工作成果,在2020年度中法联合学院/地旅学院团委工作计划中,重点纳入了学生干部培养和宁波大学昂热大学联合学院/地理科学与旅游文化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两部分内容,并就贯彻改革意见,指明了方向。党委负责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分管学生会工作,并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党委学工部和团委共同研究学生会(研究生会)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和工作人员遴选等重要事项,规范了人员遴选程序并进行相关审核工作。
十、院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公示日期为11月26日—11月28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联系邮箱2200704758@qq.com。 中法联合学院/地旅学院学生会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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